工信厅安全函〔2024〕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部署,经企业申报,地方、央企和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以及综合遴选,研究确定了《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推广,发挥目录指导作用,推动工业领域安全应急装备更新配备,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