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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技创新注入更多金融动能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业务众包平台

  科技创新一直是金融服务的重点对象之一。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更要集中金融资源,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打通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在增强新发展动能上发挥出更大作用。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伙伴”,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产业升级等。近年来,我国金融系统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截至2023年底,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分别达18.6%和21.9%。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旧动能换挡期,如何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进步的支撑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已成为金融系统的必答题,对于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引导更多资源流向科创领域是金融赋能的基础。宏观调控部门应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等工具,确保更多资金活水精准滴灌到新质生产力聚集的科创企业,为它们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必须提高认识,把服务新质生产力当成现阶段的核心任务,围绕服务好“新”字做文章、优服务,探索推出更多适合初创期科创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比如银行可强化“投贷结合”产品的应用,即在贷款协议中加入股权投资的条款,通过这种投贷联动的模式,银行可以在科技企业成功后分享其高回报,以此来平衡贷款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

  优化直接融资环境有利于加速科技创新。由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少、前期投入高、不确定性强等特点,且往往不具备可抵押资产,银行对其放贷时不免会有顾虑。相比之下,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匹配初期科创企业的特征。相关管理部门应继续优化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使之更贴合新质生产力企业的特性和需求,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同时,进一步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发展,不断畅通“募投管退”各环节,并通过明确基金职能定位、给予税收优惠、适当降低返投比例等政策手段,引导股权投资机构敢于投早、投小、投科技,让有潜力的企业尽早在资本市场得到支持。

  强化风险管理能力是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的保障。培育新质生产力,就意味着大量资金会流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企业,金融机构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种类也会随之增加。金融机构应通过完善风险管控方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做到对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从而有效保护资产安全,实现自身稳健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激发市场对发展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的信心,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这一领域汇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