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业务众包平台

办资源发〔2019〕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农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以下简称“重点村”)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研究,提出金融支持重点村的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贷投放

  未来5年,中国农业银行将向重点村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重点村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生态与传统文化保护、公共服务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民宿、观光度假、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文化创意等文化和旅游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二、推进产品创新

  中国农业银行积极推广“景区开发贷”“景区收益权贷”“美丽乡村贷”“惠农e贷”“农家乐贷”和“个人生产经营贷”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尽快研究、出台乡村旅游专属信贷产品,促进乡村旅游信贷业务稳步、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一级分行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对重点村出台区域性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案。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稳慎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增强乡村旅游融资能力。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中国农业银行对重点村文化和旅游项目贷款实施差异化授权管理,对重点村融资项目在贷款定价、融资期限、服务收费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惠和倾斜。加强对重点村金融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把乡村旅游打造成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品牌。

  四、夯实发展基础

  中国农业银行将在重点村遴选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乡村旅游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库,对入库项目优先准入、优先支持,执行信用审查审批优先办结规定,培育出一批建设水平高、经营管理优、示范带动效果强的乡村旅游项目。在条件成熟地区,会同相关各方共同建设乡村旅游产业数据库,夯实发展基础,配套金融资源,着力推进“数字文旅”“智慧旅游”等新型服务模式,强化现代金融对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的支撑作用。

  五、推动产业升级

  中国农业银行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政府增信、产业基金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建设、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服务模式。积极配合有关各方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农银投资、农银国际等子公司,以专业化的投资与管理手段,深耕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以投贷联动为切入点,共同开展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并购重组、上市发债等业务,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文化和旅游企业。

  六、延伸服务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在县域地区新建和迁建的自助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移动金融服务车、POS机具等现代结算设施向重点村倾斜,推动惠农通服务点互联网化升级,完善服务网络,扩展服务内容,改善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服务环境。

  七、开展综合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聚焦优质旅游项目和旅游业态,开展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业银行的资金、技术、网点网络和综合经营优势,为重点村的文化和旅游项目、文化和旅游企业及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金融和信息咨询服务。积极支持乡村旅游企业发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券,提高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直接融资能力。综合运用票据、理财融资、景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资渠道。

  八、促进乡村消费

  中国农业银行充分利用扶贫商城、“益农融商”公益商城等线上平台,优先对接、销售重点村文化和旅游特色产品。在掌上银行、惠农e通、益农融商、农业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优先为重点村特色产品增加展示渠道。

  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农业银行各级行加强协作,共同调查重点村旅游发展金融需求,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方案,共同开展项目筛选入库工作,加快推进重点村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和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对公业务部。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