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宁夏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紧围绕县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全区健康扶贫工作,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
什么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主要是指农村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农村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如何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突出问题?《方案》指出,首先要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同时建立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与长效机制,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三级医院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帮助贫困县县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建成覆盖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并向村卫生室延伸,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
其次要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综合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继续实施国家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和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加大基层紧缺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特别是培训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康复科等基层紧缺人才。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压茬选派制度,通过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在贫困县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问题。此外,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引导城市医疗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流动。
最后将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对于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