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9〕35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14〕489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部分上报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进行了审核,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2019年6月20日